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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
为了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引导教师为企业和区域经济服务。依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工作意见》(黔教职成发[2005]28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施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根据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对专业教师(承担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作如下规定。
一、专业教师定期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进修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内容
根据“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合理安排专业教师到一线实践。一是了解企业行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行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常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为实施“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打下基础;四是结合企业行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深刻理解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人才培养理念。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院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有效探索“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工学结合的教学形式,积极参与研究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二)形式
1、尝试与企业行业开展合作,与企业行业联合成立科研基地、实验基地,利用校外实训基地选派教师与相关企业行业单位共同承接课题,进行科研和技术开发;选派教师去企业行业兼职或带职进修;支撑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考试,参加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与认证,积极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选派专业教师到仿真室、实验实训室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
3、试行学院与企业互换员工,使教师充分得到业务技能的进修,掌握更新行业常识与技能。
4、校内职业技术能力培训。
(三)要求
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的时间为每年积累时数不低于一个月,其中2004年1月1日以后入院无职业工作经历的教师首次安排到生产一线实践时间为一个学期。45岁以下的教师要求五年内累计达一年以上的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时间。临床医学类教师要求五年内必须有半年以上临床实践进修时间。
二、生产一线实践进修单位的选择
生产一线实践单位原则上应在安顺地区范围内选择,属于规模较大的企业行业或是经学院认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工作程序
由各系制订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培训的年度计划,报教务处、分管教学院长审批,批准后根据计划作好安排,由专业教师本人或专业教师所在系联系实践单位,填写《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申请表》(附表1),经教研室和系审核,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管理与考核
各系具体负责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要求加强对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的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年度实践任务的完成,由系定期组织下生产一线检查引导,形成书面意见备案。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负责检查各系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的落实情况,如抽查发现在工作日期间有缺岗情况,本人须到教务处当面说明情况。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好《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日志》(附表2),并定期向所在系书面汇报生产实践情况。实践期满,提交实践日志由系存档,并填写《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考核表》(附表3),经考核定档后由各系存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各系(部、处室、实训中心)应协调做好统筹安排,创造条件使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职业岗位的实践工作。
五、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结果的使用
生产一线实践进修工作作为专业教师年度考核优秀和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期间奖惩规定
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视同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天按1学时教学工作量计,在派出期间享受院内职务津贴。期满经考核为优秀者、良好者、合格者按每月分别奖励30学时、24学时、18学时的课时津贴。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享受课时津贴,且扣发实践进修期间工资。
七、说明
专业教师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从事专业课题研究、承担科技特派员或挂职工作的视同具有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经历,但不享受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期间待遇。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说明,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
1.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申请表
2.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日志
3.lol比赛下注平台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考核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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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申请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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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系(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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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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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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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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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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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行业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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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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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
形式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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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室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系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院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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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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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日志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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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系(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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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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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实践主要内容
|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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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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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到生产一线实践进修考核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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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时间
| 年 月 日
| 个 人 总 结
| (此页不够可加页)
| 企 业
行 业
考 核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系考核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院考核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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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实践进修期间发表相关论文、参与实践单位课题研究成果、获职业资格证书等成果的可提供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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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S-ESE”人才培养方案的引导意见(高职)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文件为依据,各系要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引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面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基础性统一和专业方向特色多样性相结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引导思想,拓展“工学结合产学合作”的深、广度,充分发挥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功能,积极探索实践把产学结合、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S-ESE”人才培养模式,即lol比赛下注平台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共同建立课程体系,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过程的三次循环,培养出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同时,lol比赛下注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突出使lol比赛下注平台与企业的有机结合,构建校企(社会)互联互动,充分整合资源,弥补办学不足,共谋发展的合作机制。全面深刻理解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高职lol比赛下注平台的办学定位,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岗位技能、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使培养对象既有第一岗位的就业能力,又有适应职业岗位变化的迁移能力,为终身教育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深入相关用人单位进行需求调查,分析、研究,根据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产业调整和技术结构的变化,确定专业服务面向,按照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要求,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在“S-ESE”模式下,完成方案的第一次循环。
2.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专业建设
在明确本专业核心常识和技能,针对核心技能确定课程、制定标准,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实行 “双证书”制度的前提下,明确规定学生毕业时须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内容融进专业课程教学中。
方案制定工作的开始阶段,就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认真听取专业引导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对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与实际用人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完成二、三次循环。
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今后就业能力的工学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并带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确保课程体系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规律,具有职业性、科学性、先进性。
3.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彰显职业性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常识与能力、职业素质相结合,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尤其要在实训操作过程中,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达到职业标准操作规范。
4.应用性和针对性有机结合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围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各专业对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体系、结构等方面应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要求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前,应完成一份人才需求市场调研报告,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行业目前的状况和发展趋势;行业所需人才结构及需求;行业专家(专业引导委员会成员、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线操作人员、人才市场咨询员等)对专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岗位群对专业常识、能力的要求;同等规格同类院校相似专业的发展状况的特点等内容。将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根据专业就业岗位(群)职业能力要求及真实工作内容,以分析本专业相应职业行动领域入手,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研究对象,对正在使用的相关常识、方法、手段、工艺、标准和设备等要求进行调研,从培养高技能性人才的角度出发,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其转化为职业教育的教学任务,同时引入职业资格标准并将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贯穿其中,设计形成多个不同的技能及相关常识与素质的训练单元,以此进行课程设置、整合与重构,构建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以划分职业行动体系、研究职业行动体系中包含的行动领域、确定每个领域当中的工作任务的顺序展开,课程内容设计以工作过程的顺序展开。必要时对于同一专业,也可根据岗位需求、学生兴趣和教学条件等设置多种岗位常识模块供选修,给学生以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专业教学进程安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结合工学结合的生产性季节特点,使课程体系在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下正常运行。
6.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做为根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引导,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行业规范的培养,重视学生“忠诚、勤奋、努力、团队精神”等优秀素质的培养,要教育学生“先做人,后做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正确处理好传授常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7.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各专业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设计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方案;教学内容、形式及考核方式等应灵活多样,重在强化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要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尝试共同合作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8.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从学院和各系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本着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目的,根据“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推出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办学模式。
三、基本任务
以“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为引领,将课题研究贯穿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工作中,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通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1.“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办法与运行管理研究
2.“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课程体系制定办法与运行管理研究
3.“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计划(含实训)制定办法与运行管理研究
4.“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分制与弹性学制结合的选课管理办法与运行管理研究
5.“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与运行管理研究
6.“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师队伍建设与评价机制研究
7.“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专业建设与评价机制研究
8.“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课程建设与评价机制研究
9.“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与评价机制研究
10.“S-ESE”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招生、学生就业与创业教育机制研究
四、结构体系
(一)基本内容:
1.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
2.招生对象、学制及学习年限;
3.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即教学计划进程表);
4.课程的任务和要求(一体化教学方案);
5、综合实训;
6.毕业最低学分;
7.必要的说明。
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严格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一三三五”的要求,即:突出一个主体(学生),把握三个要素(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建立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并实施),做好三次循环(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过程),抓好五个环节(调研;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标准、任务和要求,同时建立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计划实施与技术服务;评价)。
(二)文本格式:(见附件)
(三)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与学时要求
(1)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理论学时;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实践学时。职业能力课程应按照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设置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课时须分别列出理论和实践学时;
(2)要求教学实践学时数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应尽量安排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3)课程的排列顺序,同一类别的课程应按开课的学期顺序排列。
2.课程分类
通过lol比赛下注平台和社会的循环,突出能力结构体系、常识结构体系和综合素质要求,建立“四三”课程体系。“四”是指四类课程,即按课程类别分为公共课程、核心课程、辅助课程和扩展课程;“三”是指三种选修课程,即按课程性质分为必选课程、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明确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与要求。
3.三年制课内总学时应控制在1600-1800学时,周学时为22~24学时,学期考试课程为3-4门,三年总学分不低于170学分。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门数尽可能减少,核心课程应在5门左右,并且全部为考试课。
5.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进行专业项目的改革和建设。请各系即刻着手进行课程体系的构建,积极推行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真正确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教学安排
1.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重在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等的培养,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基本保证。公共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约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15%。
(1)公共课程由各系根据专业需要设置。
(2)公共课程开设的学期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动,若确有特殊情况,需先向教务处提出调整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3)主要公共课程说明:
I.《入学教育及军训》约三周,计3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II.《军事理论》36学时,2学分,在军训期间采用讲座形式并行开设,考核形式为“考查”;
III.“思政课”7学分,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lol比赛下注平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实施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48学时,3学分,课堂教学32学时,2学分,课程实践16学时,1学分,第一学期开设;《毛爷爷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60学时,4学分,课堂教学36学时,2学分,课程实践24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考核形式均为“考试”。“思政”课程实践实施方案由“思政教研室”负责制订并经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处审批备案,各学期实施细则交公共课教学部备案后实行;
IV.《形势与政策》1学分,采用讲座、视频直播、社会调查等形式进行,第一至四学期开设,第四学期考核,考核形式为“考查”;
V.《体育》课程考核形式为“考查”,第一、二学期开设必修课4学分;第三、四学期列为选修课,第三学期采用项目选修的形式列入学院公共选修课供学生选择,第四学期与“阳光体育”结合,采用教师带领学生进行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开设课程。
VI.《心理健康教育》16~18学时,1学分,开设讲座,考核形式为“考查”;
VII.《职业发展与就业引导》共36学时,2学分,安排在毕业实习前一学期进行,考核形式为“考查”,由各系承担教学及课程管理;
VIII.《计算机应用基础》72学时,4学分;
IX.《英语》课程为公共课程程中的必选课程,开设为两个学期,共6学分(各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第一学期周2学时,2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第二学期周4学时,4学分,考核形式为“考试”。各系可在第三学期根据具体情况开设《专业英语》。
X.《贵州省情》1学分,在第一学期采用讲座形式开设,考核形式为“考查”。
XI.《大学语文》为必修课程,开设在第一、二学期,分别为2学时,共4学分。
XII.艺术类课程可列为选修课,周2学时,建议在第三学期开设。
2.辅助课程
辅助课程为专业群或相关专业的专业常识平台,要求学生掌握必须具备的本专业基础常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强调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
3.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包括认证课,是针对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开设的课程。核心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技能和职业核心技能证书考试,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取得1~2个职业工种的核心技能证书。因此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规格以及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建立职业技能课程体系,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学设计,有效设计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情景教学。
各专业可以在该模块中根据本专业的课程、实践、时间等实际情况,按专业方向灵活设置课程模块。
4.扩展课程
扩展课程主要用于拓展学生的专业常识面,培养学生的其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扩展课程应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不可全部限定选修,学生毕业前至少选修6学分。
5.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教学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集中在一段时间进行的计入学分的专业性实践教学活动,包括:
(1)社会实践不少于2周,由各系根据专业在寒暑假进行,每周30学时,记1学分;
(2)职业训练不少于6周(6学分),原则上以周为单位集中进行。要求在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出实践项目;
(3)毕业实践安排不得少于半年,每周30学时,记1学分。
专业教学计划要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尤其是集中的实践教学,确保职业能力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技能;实践教学内容要与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职业训练要求和考核标准与对应的职业资格标准相吻合,原则上要求学生毕业前至少参加一项专业核心资格证书的认证考试。
凡根据课程性质有相应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系、部在实行教学计划时,必须遵照学院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完成,学生不得免修。
为加强实践训练,检验实践教学效果,各系、部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或举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并对获奖的学生按规定给予相应学分奖励。
四、教学时间安排
1.各专业教学时间共计115周,教学时间分配如下:
序号
| 教育教学活动
| 各学期时间分配(周)
| 合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1
| 教学活动时间(105周)
|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能鉴定、资格认证培训、集中实践、社会实践等
| 16
| 19
| 19
| 19
| 19
| 13
| 105
|
2
| 其它教育活动时间(10周)
| 考核
| 1
| 1
| 1
| 1
| 1
| 1
| 6
|
3
| 入学教育、军训
| 3
|
|
|
|
|
| 3
|
4
| 毕业教育、毕业离校
|
|
|
|
|
| 1
| 1
|
合 计
| 20
| 20
| 20
| 20
| 20
| 15
| 115
|
2.毕业设计(论文)、技能鉴定、资格认证的培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由各系根据各专业确定的人才培养模式,自主确定时间,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予以体现。
五、有关说明
1.该方案由各系负责组织学院确定的重点专业进行制订,鼓励其他专业按该方案进行制订。
2.为利于学生与用人单位相互的了解和磨合,培养能充分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熟手”,使学生成长为企业独当一面的管理人才,教学计划应按照 “2+1”模式进行安排。即学生在校学习2年后,再到对口企业进行1年的“顶岗”实习。
3.关于技能考证考级
参照《lol比赛下注平台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实行。
4.关于奖励学分
鼓励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拓展,学生参加培养方案外的各级各类竞赛和考级将予以学分奖励,奖励学分可折合选修课学分。
(1)英语四级6学分;英语六级8学分;英语A级2学分;
(2)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6学分(计算机和App类专业除外)、三级8学分;
(3)技能竞赛获奖者:
院级技能大赛 一等奖2学分 二、三等奖1学分
其他奖励学分参照《lol比赛下注平台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实行。
5.关于课程设置
(1)每学期考试课程不超过4门;
(2)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开展专题讨论、情境教学、案例分析等等有效提高教学效果的教学形式,逐步实现教学内容以专题讲座形式展开,要求课程实践不低于总学时的50%。
(3)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必选学分)。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包括:大学生基本素质训练(3学分)和创新创业训练(1学分)两大模块,每一训练模块又可分成若干子模块或主题,学生可个性选择,最终达到规定的学分。其中大学生基本素质训练可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学分。
(4)“形势与政策”作为选修课(1学分),使政治思想课的学分要求符合中宣部、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6.关于弹性学制
(1)学生获得奖励学分相关的课程,如奖励学分高于相关课程的规定学分,可免修该门课程;
(2)学生按学院规定获得的各种学分,学院均予认可,学生的学分累计到规定学分后,可提前或延迟结束学业,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规定只能按时或推延发放。
7.该方案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制订,经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充分论证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教学引导委员会审批后实行。
8.为了统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打印格式,便于装订,请按下列格式要求排版:
人才培养方案所有文字内容一律采用Word格式排版,表格采用Excel格式排版,纸型为A4,页面上边距、下边距、左边距、右边距均为2.5厘米;字体设置:标题小二号字、黑体(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文宋体,一级标题为四号字,加粗;二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正文小四号。附表表格标题用加粗宋体小三号,内容原则上按小四号宋体打印,根据表格内容可设为5号宋体。
9.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系将文本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
10.培养方案的制定及审定:各系组织专业所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培养方案,并于每年6月15日前将通过系级审定的培养方案以Word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务处于每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将材料送交学院教学引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汇总并正式公布实施。
11.注意事项
(1)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在规定的学期内实施时,因实际实行周数的变动,可微调周课时数,但必须满足总时数(总学分)要求;
(2)为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或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方案实施某项教学任务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在实施计划的前一学期由各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12.本引导意见从2009年起开始实行。
13.本引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说明。
附件:
lol比赛下注平台“S-ESE” 人才培养方案
2009级×××专业×××方向(专业代码:×××)
一、培养目标
二、职业面向
1、就业岗位:具体的职业工作位置。
2、就业范围:具体的就业领域。
三、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
1、招生对象:
2、学 制:全日制三年。
四、人才培养规格(见表一)
五、核心课程设置及要求(约5门)
1、①课程名称,②先修课程,③学时数:课内教学学时数、实践(上机实习)教学学时数,、④主要内容及要求。
2、…………
六、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进程表(见表二)
2、课程实训教学计划表(见表三)
3、综合实训教学计划表(见表四)
4、时间分配表(单位:周)(见表五)
5、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统计表(单位:学时)(见表六)
表一:“S-ESE”人才培养模式XX专业常识、能力及素质结构分解表
常识结构
| 常识结构
| 常识能力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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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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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常识
|
|
|
|
辅助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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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常识
|
|
|
|
能力结构
| 能力结构
| 能力要求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考证考级要求
|
基础能力
|
|
|
|
核心职业能力
|
|
|
|
扩展能力
|
|
|
|
素质结构
| 素质结构
| 素质要求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备注
|
思想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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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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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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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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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必考选考
| 考核等级
| 考试学期
| 颁(发)证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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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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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条件
| 毕业要求
| 具体内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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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要求
| 详见表1教学计划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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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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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
|
|
符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
|
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教学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表二:教学计划进程表(2009级×××专业×××方向) 制订日期:
| 课
程类
别
| 课
程
序
号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考核
方式
| 学分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及周课时数
| 备
注
|
|
| 总
学
时
| 理
论
| 实
践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 1
| 2
| 3
| 4
| 5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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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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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核心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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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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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扩展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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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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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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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教学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表三:
课程实训教学计划表
序号
| 实训项目名称
| 学时数
| 学期
| 实训场所
| 教学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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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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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综合实训教学计划表
序号
| 实训项目名称
| 学时数
| 学期
| 实训场所
| 教学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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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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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时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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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周
|
学年
| 学期
| 教学周数
| 军训
| 考核
| 入学教育
| 毕业教育
| 机动
| 合计
| 备注
|
总周数
| 理论教学、课间实践
| 顶岗实习
| 毕业设计(论文)
| 其它集中实践
|
一
| 一
| 16
|
|
|
|
| 2
| 1
| 1
|
|
| 20
|
|
二
| 18
|
|
|
|
|
| 1
|
|
|
| 20
|
|
二
| 三
| 18
|
|
|
|
|
| 1
|
|
|
| 20
|
|
四
| 18
|
|
|
|
|
| 1
|
|
|
| 20
|
|
三
| 五
| 18
|
|
|
|
|
|
|
|
|
| 20
|
|
六
| 15
|
|
|
|
|
|
|
| 1
|
| 15
|
合计
| 103
|
|
|
| 12
|
| 4
| 1
| 1
|
| 115
|
|
表六: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统计表
(单位:学时)
项目
| 实践教学
| 理论教学
| 备注
|
课程实训
| 综合实训
|
学时数
|
|
|
|
|
所占比例
|
|
|
总学时数
|
|
lol比赛下注平台
“S-ESE”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系 专业 年级
|
调
整
原
因
|
|
调
整
内
容
|
|
审
批
意
见
| 系负责人:
年 月 日
|
教务处长:
年 月 日
|
教学副院长:
年 月 日
|
lol比赛下注平台
关于制定中职各专业“S-ESE”人才培养方案的引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引导和管理lol比赛下注平台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职教育质量,更好地引导lol比赛下注平台中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lol比赛下注平台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文件精神,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特制定本引导意见。
一、引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深刻理解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的,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拓展“工学结合 产学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公能,积极探索实践把产学结合、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S-ESE”人才培养模式。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深入相关用人单位进行需求调查,分析、研究,根据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产业调整和技术结构的变化,确定专业服务面向,按照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要求,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在“S-ESE”模式下,完成方案的第一次循环。
2、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专业建设
在明确本专业核心常识和技能,针对核心技能确定课程、制定标准,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实行 “双证书”制度的前提下,明确规定学生毕业时须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内容融进专业课程教学中。
方案制定工作的开始阶段,就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认真听取专业引导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对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与实际用人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完成二、三次循环。
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今后就业能力的工学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并带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确保课程体系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规律,具有职业性、科学性、先进性。
3、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彰显职业性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常识与能力、职业素质相结合,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尤其要在实训操作过程中,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达到职业标准操作规范。
4、应用性和针对性有机结合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围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各专业对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体系、结构等方面应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要求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前,应完成一份人才需求市场调研报告,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行业目前的状况和发展趋势;行业所需人才结构及需求;行业专家(专业引导委员会成员、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线操作人员、人才市场咨询员等)对专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岗位群对专业常识、能力的要求;同等规格同类院校相似专业的发展状况的特点等内容。将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根据专业就业岗位(群)职业能力要求及真实工作内容,以分析本专业相应职业行动领域入手,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研究对象,对正在使用的相关常识、方法、手段、工艺、标准和设备等要求进行调研,从培养高技能性人才的角度出发,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其转化为职业教育的教学任务,同时引入职业资格标准并将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贯穿其中,设计形成多个不同的技能及相关常识与素质的训练单元,以此进行课程设置、整合与重构,构建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以划分职业行动体系、研究职业行动体系中包含的行动领域、确定每个领域当中的工作任务的顺序展开,课程内容设计以工作过程的顺序展开。必要时对于同一专业,也可根据岗位需求、学生兴趣和教学条件等设置多种岗位常识模块供选修,给学生以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专业教学进程安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结合工学结合的生产性季节特点,使课程体系在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下正常运行。
6、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做为根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引导,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行业规范的培养,重视学生“忠诚、勤奋、努力、团队精神”等优秀素质的培养,要教育学生“先做人,后做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正确处理好传授常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7、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各专业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设计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方案;教学内容、形式及考核方式等应灵活多样,重在强化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要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尝试共同合作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8、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从学院和各系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本着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目的,根据“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推出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办学模式。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课程设置与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除实行《lol比赛下注平台关于制订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外,有以下几点修改,请各系参照实行。
(一)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lol比赛下注平台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lol比赛下注平台德育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课程。根据lol比赛下注平台实际,德育课必修课教学安排如下:
年级
| 学期
| 课程
| 总学时
| 周学时
| 考试或考查
|
一年级
| 第一学期
| 职业生涯规划
| 32
| 2
| 考查
|
第二学期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36
| 2
| 考查
|
二年级
| 第一学期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36
| 2
| 考查
|
第二学期
| 哲学与人生
| 36
| 2
| 考查
|
德育选修课程的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选修课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外,还应根据国家形势发展进行时事政策教育,进行预防爱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环境教育、清廉教育、安全教育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健康教育引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8]12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健康教育提出工作要求。根据lol比赛下注平台实际,在第三学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作为选修课,共36学时,2学分。每学期以讲座形式开设《疾病预防与身体健康》,共32学时,2学分。
2.《语文》作为必修课,开设在第一、二学期,周学时4节,总学时136节,共8学分。
3.《英语》作为必修课,开设在第一、二学期,周2学时,总学时68节,共4学分。
4.《数学》作为必修课,学分为6学分,第一学期4学时,4学分,第二学期2学时,2学分。
5.《体育与健康》作为必修课,开设在第一、二、三学期,周2学时,总学时104节,共6学分。
6.《计算机应用基础》作为必修课,周4学时,总学时72节,共4学分,各系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开课时期。
7.根据《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方案》,军事课要在教学计划中设为lol比赛下注平台必修课,军事技能训练时间要保证10天以上,军事理论课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开设在第一学期。
(二)数学、物理、化学、艺术(或音乐、美术)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
1.《音乐》、《书法》、《美术》、《普通话》作为学院任选课程开设,周2学时,总学时36节,根据各系需要开设在第一学期以后。
2.《物理》、《化学》根据各系构建职业能力的需要自行开设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三)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常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四)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lol比赛下注平台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4.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
六、其他
1.各专业教学计划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制订,经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充分论证审核、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实行。
2.为了统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打印格式,便于装订,请按下列格式要求排版:
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内容(包括表格)一律采用Word格式排版,纸型为A4,页面上边距、下边距、左边距、右边距均为2.5厘米;字体设置:标题小二号字、黑体(如:××专业教学计划);正文宋体,一级标题为四号字,加粗;二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正文小四号。附表表格标题用加粗宋体小三号,内容原则上按小四号宋体打印,根据表格内容可设为5号宋体。
3.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系将文本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计划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汇总并正式公布实施。
4.注意事项
(1)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在规定的学期内实施时,因实际实行周数的变动,可微调周课时数,但必须满足总时数(总学分)要求;
(2)为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或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方案实施某项教学任务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在实施计划的前一学期由各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5.本引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说明。
附件一:lol比赛下注平台“S-ESE”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
附件二:lol比赛下注平台“S-ESE”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附件一:
lol比赛下注平台“S-ESE” 人才培养方案
2009级×××专业×××方向
一、培养目标
二、职业面向
1、就业岗位:具体的职业工作位置。
2、就业范围:具体的就业领域。
三、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
1、招生对象:
2、学 制:全日制三年。
四、人才培养规格(见表一)
五、核心课程设置及要求(约5门)
1、①课程名称,②先修课程,③学时数:课内教学学时数、实践(上机实习)教学学时数,、④主要内容及要求。
2、…………
六、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进程表(见表二)
2、课程实训教学计划表(见表三)
3、综合实训教学计划表(见表四)
4、时间分配表(单位:周)(见表五)
5、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统计表(单位:学时)(见表六)
表一:“S-ESE”人才培养模式XX专业常识、能力及素质结构分解表
常识结构
| 常识结构
| 常识能力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备注
|
基本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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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常识
|
|
|
|
辅助常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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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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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结构
| 能力结构
| 能力要求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考证考级要求
|
基础能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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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业能力
|
|
|
|
扩展能力
|
|
|
|
素质结构
| 素质结构
| 素质要求
| 相应课程或教学环节
| 备注
|
思想道德素质
|
|
|
|
身心素质
|
|
|
|
人文素质
|
|
|
|
职业素质
|
|
|
|
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必考选考
| 考核等级
| 考试学期
| 颁(发)证发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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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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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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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条件
| 毕业要求
| 具体内容
| 备注
|
课程要求
| 详见表1教学计划进程表
|
|
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要求
|
|
|
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
|
|
符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
|
专业建设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教学引导委员会签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表二:教学计划进程表(2009级×××专业×××方向) 制订日期:
课
程类
别
| 课
程
序
号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考核
方式
| 学分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及周课时数
| 备
注
|
总
学
时
| 理
论
| 实
践
| 第一
学年
| 第二
学年
| 第三
学年
|
1
| 2
| 3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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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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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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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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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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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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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课程实训教学计划表
序号
| 实训项目名称
| 学时数
| 学期
| 实训场所
| 教学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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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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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综合实训教学计划表
序号
| 实训项目名称
| 学时数
| 学期
| 实训场所
| 教学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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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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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时间分配表
单位:周
学年
| 学期
| 教学周数
| 军训
| 考核
| 入学教育
| 毕业教育
| 机动
| 合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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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周
数
| 理论教学、课间实践
| 顶岗实习
| 毕业设计{论文}
| 其它集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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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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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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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三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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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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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五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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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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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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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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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统计表
(单位:学时)
项目
| 实践教学
| 理论教学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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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训
| 综合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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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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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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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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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lol比赛下注平台
“S-ESE”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系 专业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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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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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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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系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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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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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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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比赛下注平台院系二级管理暂行办法
——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学院院系二级管理中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规范院系二级教学管理,推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按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内涵建设与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要求,以《lol比赛下注平台院系二级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结合“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具体管理工作向各系下移的原则,教务处及实训中心对全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并对各系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引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各系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者,具体负责教学过程管理并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建设
第三条 教务处按“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的需要,负责制订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的申报工作,对各系专业申报与建设提出引导性意见。对各系(部)新设专业(含专业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递交院教学工作引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制定学院年度专业建设计划,制定专业(含新设专业)建设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对各系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 各系根据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起草专业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初审;根据专业建设的要求,负责新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及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工作,每年度进行自查与总结。
第三章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提出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引导思想、基本原则、规格与要求等;严格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一三三五”的要求,即:突出一个主体(学生),把握三个要素(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建立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并实施),做好三次循环(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过程),抓好五个环节(调研、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标准、任务和要求,同时建立“四三”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计划实施与技术服务;评价)审核各系上报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系根据学院提出的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审核;对实行中确实需要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长审批。
第四章 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教务处职责:
1、 负责全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各系(部)选修课的开设;协调各系(部)间教学任务的落实。
2、 审核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认定兼课教师。
3、负责编排校历和学院学期总课程表。
4、 协助实训中心审核各系上报的实训计划。
5、 负责普通教室的统一安排及调度。
6、各系(部)因有特殊活动须占用教学时间时,须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批准,由系(部)发停课或调课通知;教师因故申请停、调、代课时,除特殊情况外,应至少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同时填报停、调、代课申请单,在5-8节课范围内的临时调、停课、代课由教务处审批,9节课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
第八条 各系职责:
1、具体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相关教研室落实任课教师(包括兼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批后上报教务处。
2、编排课表,并于学期最后一周下发下学期教师任课通知和课程表。各教研室任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校历编制授课计划,经系(部)主任批准后实行。授课计划一式四份,教务处、系(部)、专业组及教师个人各一份。
3、每学期开课前,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系(部)领取学生成绩登记表,做好开课准备。
4、组织编制本系(部)各专业实训计划。
5、审批教师在4节课范围内的临时调、停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九条 教务处职责:
1、制订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制订各类教学检查计划;组织定期的全院性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对重点教学环节进行抽查;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
3、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汇总、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情况,收集教学反馈信息,通报教学情况,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4、与教学督导室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调研与监控。
第十条 各系(部)职责:
1、实行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学工作质量标准,组织好教学。
2、对本系(部)的教学质量实施监控。根据教务处工作意见和系(部)具体情况,做好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掌握本系(部)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将教学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教务处职责:
1、组织和管理全院考试工作。编制院级主考和巡考安排表,进行考场的调度、考试的监督、评价、缓考的审批。
2、组织考试评价工作,对违反考场纪律与监考规则的教师和学生及时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理。
3、组织试卷的印制工作。
第十二条 系(部)职责:
1、在开课前各系部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要积极探索考试方式的改革,采用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注重过程性考核,逐步建立教考分离制度。
2、根据教务处的要求,布置教研室做好试卷命题工作,负责课程试卷审核。
3、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四周,编制各专业、年级考试课考试日程与考场,同时,做好考查课、考试课试卷及其补考试卷的归档、保管与统计工作。
4、各类考试的监考人员由系(部)统一安排,具体落实。
5、将学生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学生处、教务处,由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处理并及时通报。
6、按有关规定组织教师流水阅卷、评分、登分,做好成绩的归档工作。
第七章 成绩管理
第十三条 教务处职责:
1、制定、修订有关条例;引导系(部)做好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和盖章。
2、对全院学生各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和归档,向学院档案室提供毕业生成绩档案。
3、核定与记载学生获得的学分,负责学生学分绩点的审核。
第十四条 系(部)职责:
1、 各课程成绩直接报学生所在系,各系负责建立学生成绩登记卡片,并于放假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2、 每学期结束前将核实后的各班级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不及格课程情况登记表等数据报教务处,同时将学生成绩在放假前录入到学院教学管理平台。
3、系(部)在学生报到一周内公布补考安排,第三周组织学生准时参加补考,在考试后5天内将补考成绩录入到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在补考后一周内受理学生不及格课程的查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学生成绩和有关规定,提出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补考等的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经系研究后上报教务处,经学院审批后具体办理。
第八章 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 教务处职责: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精神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负责进行学籍学历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及贯彻实施,保证学院学籍学历管理的原则性、准确性,确保准确无误地上报学籍学历相关资料。负责学生学籍卡片的发放及审核工作。
2、根据各系上报的新生入学资料(包括中职生、高职统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录的高职学生的学籍资料),进行核对统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上报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保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3、根据各系核对后的高职在校生的学籍资料,在每年的9月份完成高职在校生的学年电子注册上报工作。
4、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年全院在校生的学籍清查工作。
5、负责组织每学期开学的两周内老生学生证注册工作。
6、负责学生转学(转出、转入)、转专业、休学、复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7、负责在每年的5月底以前组织完成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并负责组织对高职毕业生上网图像信息的核对进行审核确认,保证高职毕业证书网络链接的准确性。
8、根据各系上报的毕业资格审查资料,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学籍学历信息的核对及汇总工作,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9、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的办理。
第十六条 各系职责:
1、负责进行学籍学历管理的相关制度的宣传及实行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籍学历相关资料的准备及核对工作。
2、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新生的学籍资料(包括中职生、高职统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录的高职学生的学籍资料)及上报本系高职在校生的学籍资料。
3、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每年两次学籍清查工作。
4、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到教务处进行学生的学生证注册。
5、负责转专业、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退学的初审工作,并将退学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同时做好签收手续。
6、负责按要求组织本系的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核对工作。
7、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学籍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认真填写及审核学生的学籍卡片,并按学院规定做好毕业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资料上报教务处。
8、负责按学院有关规定审核发放证书。
第九章 课程建设
第十七条 教务处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一三三五”的要求,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及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方案;在学院教学工作引导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系(部)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管理;负责本系(部)精品课程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制定本系(部)精品课程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章 实践教学
第十九条 实训中心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
2、按照学院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制(修)订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的原则性意见,对各系(部)上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安排进行审核后,交学院教学工作引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分管院长审批,组织编印实验引导和毕业实习手册。
3、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和日常联系,制定全院实习总体方案。
第二十条 各系职责:
1、根据学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本系(部)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制订系(部)实验室建设规划,报实训中心审核后具体实施,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2、按照“S-ESE”人才培养模式“一三三五”的要求,根据学院提出的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制订的原则性意见,具体拟订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上报实训中心审核,对实行过程中确需要调整的,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报实训中心审核。
3、制订每学期所开实验、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预算,编制年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需附论证报告,报实训中心审核后,递交由分管院长审批。
4、安排学生实习并检查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实习大纲完成情况,组织实习考核;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上报各种信息。
第十一章 师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职责:
1、根据lol比赛下注平台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现状,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2、负责全院性的教师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的管理。
3、组织新进教师试讲工作及新教师岗前培训。
4、组织选拔、培养双师型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跟踪考核管理,抓好师资队伍的梯队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
5、随时了解、掌握lol比赛下注平台师资队伍的现状,分析其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及时将有关信息向领导反馈,提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招聘工作。
7、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评价标准、教师岗位职责及教师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系(部)职责:
1、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及完善相关资料。
2、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重点做好教学检查、日常听课、教案检查等环节的工作。
3、制定本系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进修。
4、本系部外聘(返聘)教师的招聘、考核、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外聘教师信息库。
5、组织实施对本系部教师的业绩考核、评价。
6、本系部日常师资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
第十二章 教材建设
第二十三条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负责征订和保管教材。
3、负责教材建设经费的拨发。
第二十四条 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本系(部)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教师编写校本教材。
2、根据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科学、合理选用授课教材,核准教材征订数,及时报教务处征订。
3、负责学生教材发放工作。
第十三章 教学纪律与安全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实训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理论、实践教学纪律和教学安全制度,制定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2、审查各级教学事故,按相关规定提出教学事故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教学纪律与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教学纪律与安全制度制定及实施。
2、教学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马上报告系(部)教务管理部门。核实后系(部)教务管理部门填写“教学事故确认表”报教务处。
3、负责组织系(部)教学纪律与安全检查。
第十四章 教学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系(部)及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考核与评价工作。
第二十八条 系(部)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考核与评价工作。
第十五章 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及运行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完善、运行维护。
2、负责全院师生用户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各系(部)教学秘书进行培训和引导。
3、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的复核和公布。
第三十条 系(部)职责: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本系(部)相关数据的收集、录入、核对更新工作,做到准确反映有关信息,对信息的时效和质量负全面责任。
2、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功能模块进行准确操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章 教学档案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终结性材料和全院汇总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校历、课表、考试安排表、毕(结)业生名册、学生成绩总表、学籍总表、转学转专业审批表、各类教学检查资料等的汇总、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系(部)负责过程性材料和系(部)终结性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时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档案、试卷、试卷存档登记表、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教师业务档案、学籍总表、毕(结)业生名册、实验实习大纲、实验报告和各类教学检查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本《细则》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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