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学院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理论学习工作,院党委决定通过各党总支组成员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形式,就规定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十八大报告、习大大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
二、学习形式
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形式。请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规定篇目,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小时。
三、时间安排
请各党总支成员在2月24日至3月31日期间,学习完规定篇目。
四、学习要求
学习时,全体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通读原著, 并就学习重点做好笔记,学院活动办公室将从笔记数量、学习内容等方面开展检查。
2014年3月18日